当前位置>>新闻资讯 >>新闻详情
江苏实施工程按质论价取费
来源:建筑行业观察 发布时间:2019-01-16
近日,江苏省住建厅发布公告,对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的工程按质论价费用按不同获奖等次计列;在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中增列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省级标化工地增加费;工程排污费调整为环境保护税。
公告中明确,工程按质论价费用按国优工程、国优专业工程、省优工程、市优工程、市级优质结构工程五个等次计列。工程按质论价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用于创建优质工程。建设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创建目标时,按照达到的质量等次计取按质论价费用;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创建目标时,按照实际获得的质量等次计取按质论价费用;超出合同约定的创建目标时,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根据合同的约定确定是否按照实际获得的质量等次计取按质论价费用;合同未明确约定的,由发承包双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