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内建筑业重大事件梳理
来源:建筑时报 发布时间:2019-01-18
(1)住建部于2018年年初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四章39条,内容涉及工程总承包的各个环节。
(2)2月1日,《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开始实施,新国标根据系统性的指标体系对建筑进行综合打分和考量,判断一栋建筑是否是装配式建筑。
(3)3月13日,住建部发出通知,决定用两年时间,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确保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下降。
(4)3月,住建部发布《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建设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11月,住建部和发改委又联合发布《国家发改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提高投资效益、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营效率。
(5)3月2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相关措施,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建筑行业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6)4月14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正式对外发布。10月16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并印发《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大幅放宽外资市场准入。允许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的外商独资建筑业企业承揽区内建筑工程项目,不受项目双方投资比例限制。
(7)4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对《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的批复向社会公布。继深圳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之后,雄安新区作为又一具有全国意义的新区,正式开启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全国样板的大幕。7月2日,雄安新区面向全球征集启动区城市设计方案。
(8)5月2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会议明确2018年将在16个试点地区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0多个工作日减至120个工作日,2019年上半年在全国实现这一目标。
(9)经国务院批准,由发改委印发的《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6月1日起正式实施。
(10)7月6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实施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拟全面推行工程保函替代保证金制度,要求到2020年,各类保证金的保函替代率提升30%。
(11)7月11日,住建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深圳市开展工程总承包企业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试点的复函》,同意在上海、深圳市开展工程总承包企业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试点,同步开展建筑师负责制和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
(12)7月31日,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社部联合发布新版《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明确造价工程师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
(13)10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基础设施供给质量,聚焦重点领域短板,加快推进已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并提出加大重大项目储备、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工建设、加大对在建项目和补短板重大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等10项配套政策措施。
(14)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建设工程价款的结算、建设工程的鉴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和实际施工人权利的保护等方面的问题作了规定。
(15)11月2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出通知:为遏制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现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决定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