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提升工程质量开展创建优质工程活动总结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3-29
中化施协发[2021]20号
关于做好提升工程质量开展创建优质
工程活动总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按照协会《化学工业优质工程总结评价办法》要求,凡在协会参与创建优质工程活动,完成现场评价且试车投产或交付使用的项目,请及时总结创建成果,参与化工优质工程的评价、推广、交流。
一、总结评价范围:
参与化工优质工程评价的项目应经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具有独立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完成现场评价,已按规定办理工程交接,且试车投产或交付使用时间不超过二年的项目。
二、总结评价材料内容:
1、封面(见附件1);
2、目录;
3、法定代表人承诺书(见附件2);
4、创优计划(内容包括:创优目标、组织机构、资源配置、创优措施等);
5、《创建优质工程总结报告》(见附件3);
6、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立项报告批复或项目备案登记);
7、项目环评报告批复复印件;
8、工程承包合同复印件;
9、工程交付文件复印件;
10、工程质量鉴定证明(工程质量监督站或工程监理单位出具的鉴定意见);
11、工程设计先进合理证明(省部级设计奖证书复印件,或设计奖评审单位或由建设使用单位出具的设计先进合理证明);
12、建设(使用)单位评价意见;
13、行业协会或地方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文明工地证书复印件或由建设单位出具的安全无事故证明;
14、提升工程质量咨询服务与现场质量评价记录复印件(未现场质量评价的项目不提交);
15、反映工程面貌和施工质量特色的照片6-10张,并加简要文字说明;
16、介绍工程创优情况的PPT电子文件或不超过8分钟的视频资料(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工程建设程序合法性、工程建设特(难)点、施工质量特色、关键技术及科技进步、节能环保措施与成效、工程获奖情况以及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17、有关获奖证书(QC成果、工法、科技成果、优秀结构工程、优秀焊接工程、安全文明工地、绿色施工工程、优秀吊装工程等)。
三、材料装订
报送材料采用A4纸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电子文件一份,电子文件中《创建优质精品工程总结报告》以Word格式提交。
四、报送时间
目前已经试车投产或交付使用的项目,请于2021年7月15日前报协会秘书处,协会计划8月底前完成本年度的化工优质工程评价工作。今后凡符合条件的项目请随时报协会秘书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学东 手 机:18501173961
电 话:010-82032553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1902室
附件:1、封面
2、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3、创建优质精品工程总结报告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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